继续教育处部门职责
继续教育处是学校管理继续教育办学的职能部门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在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对全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(以下简称成教)、自学考试(以下简称自考)、非学历教育培训(以下简称培训)、留学项目等各类继续教育进行统一管理,协调各学院(部)共同做好继续教育规范办学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1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,合理制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;
2、统筹做好各类继续教育招生计划申报、招生宣传、迎新报到、系统注册、教学过程监管等工作。组织相关考试,做好学籍管理、出具相关证明,审核、验印、发放相关办学类别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;
3、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方案,做好专业建设,修订完善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课程大纲和培养目标;
4、负责全校学历继续教育对外合作,包括合作协议的审核、签订,校外教学点(班)的设置与调整、备案与年检、管理及教学指导工作;
5、负责组织、指导、考核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工作,包括学生管理队伍建设、学生骨干队伍建设、学生管理工作考评。做好学生奖惩工作,推进学生就业服务;
6、负责组织、指导学院(部)开展面向学生的各类教育活动,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;
7、负责培训公寓、会场的维护与监管,统筹、协调学生宿舍、培训公寓与会场等继续教育办学资源的使用;
8、负责全校各类培训协议(方案)的审核、专题开发、信息发布、证书发放等工作;推进学校培训发展,加强培训相关基地的建设,丰富培训教育的内涵,规范管理、扩大影响;统筹建设干部培训学院、基层党建培训学院、经管培训学院等平台,协调好各培训学院与专业学院之间关系,促进培训专业化、品牌化发展。
9、负责继续教育信息化平台开发与维护,网络课程资源建设,不断提高网络教学资源的质量;
10、负责继续教育留学项目策划、备案、审核,做好学生注册与学生管理工作,负责境外合作院校的开发与洽谈;
11、建立教学督导制度,负责对各类继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、检查及评估;
12、负责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,组织继续教育管理和教学研究,做好相关人员的考核;
13、负责继续教育各类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归档工作;
14、协助财务处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的收费及监管工作;
15、做好各类继续教育学生档案、试卷保密、安全工作;
16、做好继续教育相关信息发布、意识形态工作;
17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